分析哲学与实用主义 · 1920–2010年
菲利帕·富特
提出“电车难题”的牛津道德哲学家
道德之善是一种自然之善:正如植物或动物可以是其种类中良好或有缺陷的个体,人的美德就是人要活得好所需要的东西。
生平与思想
菲莉帕·富特(1920–2010)是美国总统格罗弗·克利夫兰的外孙女,在牛津萨默维尔学院求学,职业生涯大部分在那里度过;1976至1991年她也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。她与安斯康姆、默多克、米奇利同属战时和战后牛津一群出色的女性哲学家,也是慈善组织乐施会的早期成员。
在休谟和艾耶尔之后,流行一种看法:道德判断只是表达感受或选择。富特反驳说,“好”或“粗鲁”这样的词,不能不顾人类生活的事实而随意用在任何东西上。在《自然的善》(2001)中,她主张我们评判人的意志,就像评判植物的根或狼的捕猎一样,依据的是这个物种的成员为了兴盛需要什么;而人需要正义、勇敢、诚实等美德。在1967年一篇讨论堕胎与“双重效果原则”的论文里,她设想一辆失控电车的司机可以把车转到另一条轨道上,撞死一人而不是五人——这就是“电车难题”的起源。
著作
1967年《堕胎问题与双重效应原则》
1978年《美德与恶行》
2001年《自然的善》